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想,進一步強化我市建設工程現場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切實提升安全文明標準化水平,制定本檢查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以“查隱患、抓整改、重落實、保安全”為重點內容的今冬明春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大檢查,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有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全力營造安全祥和的社會氛圍。
二、檢查范圍
全市范圍內所有市管、中央商務區以及崖州灣科技城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三、工作內容
(一)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檢查施工單位落實季檢、月檢、周檢制度落實情況;施工、監理單位的項目負責人、管理人員在崗履職情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新入場工人“三級”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技術交底、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檢查各在建項目企業主要負責人重點任務落實情況(參考附件1),包括各在建項目是否研究組織本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是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發揮管理團隊和專家作用、是否組織對危險作業開展排查整治、是否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是否提升履職事故隱患專項治理能力等。
(二)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控情況
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檢查表》(附件2)為參考,檢查項目是否按照按照標準設置臨時消防水源、臨時消防車道、滅火器等設施設備;宿舍、辦公用房的臨時活動板房材料是否達到A級防火要求;嚴禁違規使用可燃易燃彩鋼板、違規動火動焊等行為,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加強施工現場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程》等有關規定存放,并在存放點配備滅火器等消防設備。針對施工現場存放的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險品,施工單位應加強對存放點的日常巡查并設專人進行看護;加強施工人員消防普法教育和消防知識宣貫工作,建筑施工企業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以及定期演練等情況。
(三)檢查項目預防高處墜落管控情況
以《施工現場預防高處墜落檢查標準表》(附件3)為參考,檢查項目預防高處墜落管控情況,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項目參建各方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主要包括建設單位安全首要責任落實情況、施工總包單位及分包單位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監理單位安全監督責任落實情況。
2.施工現場防高墜措施管控情況:主要包括防高墜方案的制定和現場的過程管控。
3.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人員管理情況:主要包括高處作業人員健康管理、高處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交底、對惡劣天氣的防范。
(四)檢查危大工程安全生產管控情況
以《危險性較大(含超過一定規模)的分部分項工程檢查記錄表》(附件4)為參考,檢查各在建項目是否嚴格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要求,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多措并舉加大對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持體系、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其他(幕墻安裝工程、鋼結構、人工挖孔樁、水下作業、裝配式建筑混凝土預制構件安裝等)等高風險作業環節,精準排查各類重大隱患。參建單位是否開展危大工程安全隱患排查,建立重大事故隱患臺賬,明確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最大限度地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杜絕惡性事故的發生。
(五)檢查重大事故隱患管控情況
檢查各在建項目是否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重大隱患事故隱患判斷標準(2022版)》(附件5)等文件相關要求,學習研究本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或重點檢查事項,制定針對本項目的重大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方案,定期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隱患,建立重大事故隱患臺賬清單,實行閉環管理。檢查各在建項目是否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明確責任人、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等措施,并及時上報。
(六)檢查建筑工地預防觸電管控情況
重點排查建設項目電工人員持證上崗以及非電工人員違規開展用電作業情況。特別是移動電動工具的預防性試驗、檢測、檢修情況,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漏電保護、絕緣及運行情況。配電線路、配電箱與開關箱設置不規范情況。建設項目落實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明確施工臨時用電實施組織方案、責任人和安全措施情況;落實臨時用電審批、交底和使用后的安全拆除工作情況。
(七)落實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1.檢查項目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落實情況
查看是否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100%、施工便道硬化100%、裸土及物料堆放覆蓋100%、土石方開挖和拆除工程濕法作業100%、出入車輛清洗100%、渣土車輛密閉運輸100%等“6個100%”措施。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區是否進行硬化處理,工地進出口是否配置高壓沖洗設施(專人進行管理)及視頻監控設備,出工地車輛是否做到沖洗干凈方才上路;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構件、料具等物料是否按總平面布局進行整齊碼放,易產生塵埃的物料裝卸、堆放,是否采取遮蓋、封閉、灑水等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區域內的空置地面嚴禁裸露,采取遮蓋措施;施工現場土方作業時是否有采取擇時施工、灑水降塵等措施。
2.檢查建筑工地智慧化監管情況
(1)檢查實名制信息管理情況。核查項目是否落實關鍵崗位人員在崗履職,項目經理在崗履職率是否達到80%、項目總監在崗履職率是否達到40%。是否落實勞務工人實名制管理,施工單位是否嚴格落實現場所有工人通過實名制平臺進行實名登記、用工考勤,未進行實名登記的工人,不得允許其進入施工現場。
(2)檢查揚塵噪音監測及自動噴淋系統情況。檢查在建項目是否嚴格落實《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揚塵治理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安裝揚塵噪音監測及自動噴淋系統設備。施工單位是否確保設備正常運行,數據正常傳輸至揚塵噪音監測系統,對于數據超標的情況,要及時落實整改。
(3)檢查遠程視頻監控情況。核查項目各參建單位及監管單位是否充分利用遠程視頻監控強化項目施工現場管理,通過視頻監控查看,發現施工過程中的問題,尤其是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情況,落實參建各方主體責任。達到要求的項目,是否安裝遠程視頻監控,且監控設備是否正常運行,達到隨時查看標準。
(4)檢查起重機械在線安全監測預警情況。檢查在建項目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使用情況,是否有效預防和減少建筑起重機械事故的發生,各建設項目所有在用建筑起重機械是否配置安裝設備在線安全監測預警系統,施工單位需確保設備正常運行,重視設備產生的預警,并做好防治措施。
(5)檢查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情況。核查項目施工單位是否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衛生防疫管理制度及建筑工地病媒生物防制制度,是否定期開展工地“搬家式”大掃除活動,清除衛生死角,清理各類型積水,徹底清除蟑跡鼠跡,營造良好衛生環境。定期開展四害消殺工作,滅殺鼠蚊蠅蟑螂,治理蚊蠅孳生地,降低病媒生物密度,確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達標。
(6)在建項目購買安責險情況。為進一步降低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提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事故預防能力,為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和項目現場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筑起一道安全屏障,核查在建項目是否按規定購買安責險。
四、時間安排
本檢查分三個階段開展:
(一)自查自糾階段(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5日)
全市各相關在建項目根據檢查方案及附件表格,立即開展全覆蓋式自查自糾,并對發現的問題列出清單逐一整改到位。
(二)全面檢查階段(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2日)
我局將對各相關在建項目進行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檢查。建立相關檢查工作臺賬,確保實現全覆蓋,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并跟蹤督促整改到位。
(三)整改提高階段(2023年12月23日—2024年1月8日)
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要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逐一列出清單,落實整改責任、整改計劃和整改任務。我局將對在本次檢查中存在問題的項目進行復查并持續跟蹤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深刻認識做好當前安全生產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吸取事故教訓,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敏銳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指示精神上來,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加強檢查,嚴格執法。我局將加大監督檢查頻次,進行全面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將跟蹤督促整改,形成閉環監管,確保大檢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過場,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堅持鐵腕整治,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到位,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堅決責令停工整改,對于大檢查期間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從嚴查處。
(三)宣傳引導,總結推廣。充分發揮網絡等各類媒體作用,對于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及時推廣,對發現的典型案例、突出問題隱患要加大曝光力度,教育引導相關單位、企業(項目)舉一反三、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