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夯實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基礎,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確保不發生較大安全事故,按照《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和《萍鄉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方案(2024-2026年)》總體要求,結合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行動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通過治本攻堅行動,完善隱患治本攻堅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形成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的常態化機制。大力推動建設工程領域科技創新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運用,不斷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行業監管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得到進一步落實,嚴厲打擊建設工程領域非法違規建設行為,大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切實減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確保人民群眾生產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治本攻堅行動覆蓋全市范圍內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項目。貫穿項目審批、招投標、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驗收等過程。
(一)督促項目參建各單位落實主體責任
強化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總承包、各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檢測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
一是突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建設單位應加強對工程建筑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加強對參建各方的履約管理,嚴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違法違規發包工程,保證合理工期和造價。
二是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安全生產負總責,牽頭負責現場隱患排查治理,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約定安全事故防范目標并強化相應管理措施。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建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項目負責人要按相關規定和投標承諾落實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保障安全投入;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隱患排查治理,落實隱患整改閉環管理制度;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每日開展安全生產情況巡查,落實帶班制度,危大工程等關鍵節點施工時必須到場指揮監督;制定項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三是監理單位必須認真審查進場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許可、人員資格。嚴格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嚴格落實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管理工作要求,做好旁站、巡視和驗收監督,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及時督促整改或報告。
四是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的措施建議。
五是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六是檢測單位應當對工程材料、設備的質量和安全性進行檢驗和檢測,數據應當客觀、公正。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二)落實行業安全監管責任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房屋市政工程領域行業安全監管。
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責任,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月至少對直接監管項目開展一次全覆蓋、拉網式巡查監督,突出抓好危大工程等重點部位環節監管。定期和不定期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
大力發展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專業力量承擔輔助檢查抽測,完善檢查、整改、處罰制度。強化施工安全監督力量,根據工程建設規模配備相應專業監督力量。制定完善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定期考核制度,對考核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并由屬地政府進行調整充實。
堅決堵塞監管盲區。加大對各類園區建設工程監管力度,園區內的建設工程必須履行法定基本建設程序,嚴格按照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標準執行。
加強對監理單位的監管。一是在日常監督工作中進一步加大對監理單位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人員是否到位、現場人員與機構設置人員是否一致的檢查力度;二是施工階段重點抽查總監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安全保障體系的情況、工地例會中是否針對存在安全隱患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是否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檢查和驗收等情況。三是進一步強化和規范監理市場的準入和清出制度。對于一些技術力量薄弱、人員執業不規范、越級監理、轉讓監理業務的監理企業應及時曝光,情節嚴重的要予以停業整頓,符合清出條件的應堅決予以清出監理市場。
建立健全對檢測機構日常行為查處的制度,加大對檢測機構日常行為檢查頻率,對發現的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并予以通報曝光和責令限期整改。
(三)強化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
一是開展安全生產宣貫活動。利用“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等活動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通過展示宣傳展板、講解咨詢、發放宣傳單、微信朋友圈、發送安全生產書籍等方式,宣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知識。
二是加強教育培訓。督促建筑施工企業落實安全教育培訓主體責任,完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保障經費需求。開展經常性的教育培訓,通過組織安全教育培訓班、安全技術知識講座、事故分析會和現場會、安全生產例會、班前班后安全注意事項教育、施工前安全措施交底等方式,提升安全生產意識和能力。嚴格落實從業人員先培訓后上崗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新進場的施工從業人員,必須接受公司、項目、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結合季節性特點加強日常安全教育,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切實提高建筑施工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是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加強宣傳教育培訓,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特別是施工現場的工人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四)狠抓重點領域和重點時期風險防控
一是嚴格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江西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文件要求,全面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強化全省住建領域建筑施工安全風險排查管控的通知》中各類事故風險防范措施及分級管控要求。深入開展深基坑、高大模板、腳手架、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排查行動,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規定,建立重大事故隱患臺賬,及時銷號管理,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的機制。
二是加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全過程的監管,加強對方案的編制、審核、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情況以及監理單位開展專項施工方案審核、施工現場監理和工程驗收,建設單位對危大工程的費用保障情況的檢查。
三是突出新建、擴建冷庫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階段風險和隱患排查整治。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新建、擴建冷庫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階段重點排查,督促冷庫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冷庫設計標準》《冷庫施工及驗收標準》《冷庫安全規程》《建筑防火通用規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等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建設流程。重點排查冷庫工程設計單位是否具備相關工程設計資質,涉及壓力管道的是否具備相應級別壓力管道設計資質,在建項目是否辦理施工許可或平時使用登記備案等手續,保溫材料品牌報審、進場、送檢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現場動火作業是否落實防火防護措施,特種設備安裝是否符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要求等。對于不符合建設流程的在建項目一律依法責令停止施工。
四是定期組織開展重點時期安全風險防控,在全國“兩會”、五一、國慶等重點時段,結合建設工程施工特點,采取日常、定期、不定期、季節性、節假日、專業性、綜合性等多種檢查方式。
五是加強日常監管和隱患排查,凡是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一律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凡是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下達停止施工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經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復查認定已清除隱患后,方可批準繼續施工。
(五)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
一是推進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化建設。穩步推進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及危大工程子系統部署應用。使用“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小程序”和“江西住建云”小程序開展證照掃碼驗證、人臉識別等工作,推進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化建設,提升監管效能。
二是落實工地實名制管理制度。督促施工企業在施工現場全面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建筑工地人員的管理,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率。
三是積極推廣建設工程施工智慧化管理模式。促進“人防”向“技防”轉變,將智慧工地建設納入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內容,對智慧工地示范項目實施信用激勵。依托智慧監管系統對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施線上監管,2024年開始實施試運行,2025年進一步完善系統各項功能,2026年基本建成并正式運行。
四是開展工地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創建示范工程。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觀摩會,樹立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樣板工地,以點帶面、示范引領,不斷夯實安全生產基礎,促進行業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增強安全生產管理和事故防范的能力。
五是繼續推行《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日志(試行)》制度化管理。督促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真實、準確填寫安全日志,將安全日志的填寫情況納入日常檢查范圍,進一步提高施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履職能力。
(六)嚴厲打擊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一是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設行為。對未辦理施工許可(或開工報告)、安全質量監督手續,擅自進行建設活動的;無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相關建設活動的;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攬的;施工、監理單位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的;檢測單位出具虛假報告、未按照相關標準或技術規范開展檢驗檢測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采取從嚴、從重、從快打擊,尤其是嚴厲打擊各類園區的違法違規建設行為。
二是發揮查處典型案例的威懾作用。對違反規定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停業整頓、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降低資質、暫停執業等處罰,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加大曝光力度,限制進入建筑市場。
(七)嚴肅查處施工安全事故
認真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責任企業人員處罰的意見》,強化事故責任追究,做好事故調查分析。堅持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堅持嚴管重罰,依法采取停產整頓、上限處罰、聯合懲戒、“一案雙罰”等手段,倒逼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完善事故查處機制,嚴格落實事故查處督辦和工作約談制度,完善事故責任人員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和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按照工作責任分工開展工作,主要負責人強化領導,勇于擔當作為,及時動員部署,層層抓好組織實施,確保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檢查執法。督促所有在建工地的企業每月至少開展一次自查自糾,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企業主動發現、自覺報告的問題隱患,進行跟蹤指導服務。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檢查,深入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對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整改,堅持不安全、不施工,絕不能帶病施工和運行。
(三)嚴肅問效問責。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加強對治本攻堅行動工作的監督,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強督促核查,確保取得實實在在成效。對治本攻堅行動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