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構建建筑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以下簡稱雙重預防機制),解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省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導意見》(黑安辦發〔2022〕36號)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立雙重預防機制的重要指示,牢固樹立安全發展觀念。堅持施工單位為主體、主管部門指導推動,堅持動態監管、持續改進。把風險管控挺在隱患前面、把隱患消除在事故前面,提高建筑施工企業預防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確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安全穩定。
二、工作目標
根據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有關規定要求,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運行模式和機制,建立科學適用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全面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現單位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全員參與、全崗位覆蓋、全過程銜接的閉環管理。到2025年,全省建筑施工現場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成效顯著,施工安全生產風險管控、隱患治理能力進一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
三、主要工作任務
施工單位按照《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通則》(DB23/T2296-2019)和《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通則》(DB23/T2576-2020)規定要求,全面落實《黑龍江省企業構建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雙重預防機制操作指南》各項工作要求,著力構建本單位雙重預防機制,在項目施工現場實施風險和隱患的精細化管理。建設、監理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監督、促進施工單位完成雙重機制建設工作任務。住建部門健全完善全省雙重預防機制監管制度體系,建立完善雙重預防機制運行信息化監管平臺,實現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高效、動態監管。
(一)項目開工階段:
1.成立機構、制定方案
施工單位應當成立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組織領導機構,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等作為領導機構成員并明確職責。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領導機構應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本單位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實施方案。項目部要成立以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等組成的項目部雙重預防機制工作機構具體落實單位實施方案工作要求。
2.實施培訓、開展考核
施工單位要制定雙重預防機制培訓計劃,分層次分階段組織本單位全體員工開展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方案的培訓,使全體員工掌握本單位風險辨識評價、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建立健全培訓檔案,培訓考核結果記入檔案。建立雙重預防機制考核獎懲制度,健全落實獎懲規定各項保障措施,形成激勵先進、約束落后的鮮明導向。
專欄1.開工階段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重點內容
(二)項目基礎、主體、裝修施工階段:
1.辨識評估、分類分級
施工單位應當對項目的施工全過程動態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針對每一項承建工程項目建立并不斷完善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清單(附件1)。辨識評估安全風險的范圍和對象應參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19項檢查評定項目來確定,施工現場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涉及19項檢查評定項目的,施工單位應針對每一項分部分項工程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
辨識評估安全風險應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以及本單位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安全管理制度、技術標準等要求,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適用于作業活動)、安全檢查表法(適用于設備設施)等評估方法,結合《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防范措施清單》(黑建工〔2023〕1號)有關內容進行,項目中涉及的危大工程應全部納入安全風險管理。根據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施工單位應將工程項目存在的安全風險按照危險程度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一級)、較大風險(二級)、一般風險(三級)和低風險(四級)四個風險級別,形成四級安全風險分級清單(附件2),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表征。
2.公示告知、分級管控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項目重大風險公示、告知制度,在施工現場大門口或項目部辦公室門前等位置設置重大風險公告欄,在存在重大風險崗位設置崗位風險告知卡,在辦公區醒目位置設置本項目風險分布圖并采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注不同等級的風險情況。施工作業前,施工單位應將相應工種、崗位存在的風險采用安全技術交底形式告知作業人員。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健全安全風險管控體系,明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措施。施工現場風險分級管控應自上而下分為施工單位、項目部、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四個層級組織實施。安全風險管控的每一層級承擔具體的安全風險管控責任和任務,上一層級應將本層級管控任務分解落實到施工現場相應工作人員,保證管控措施落實到位,下一層級應按照管控措施要求完成上一層級分解落實的安全風險管控任務。重大風險(一級)應由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專職安全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承擔風險管控責任,負責定期巡查、監測并具體分解管控工作任務至施工現場具體工作人員,健全落實管控工作任務完成的模式和機制,保證重大安全風險的各項管控制度、管控措施、考核辦法及應急預案的全面落實。較大風險(二級)應由項目負責人承擔風險管控責任,負責定期巡查、監測并具體分解管控工作任務至施工現場具體工作人員,健全落實管控工作任務完成的模式和機制,保證較大安全風險的各項管控制度、管控措施、考核辦法及應急預案的全面落實。一般風險(三級)由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承擔風險管控責任,負責完成日常管控工作任務,落實風險管控制度、管控措施,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低風險(四級)由具體作業人員承擔風險管控責任,作業前接受安全交底和風險告知,作業過程中負責落實具體風險管控制度和管控措施。
專欄2.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主要內容
3.組織排查、治理隱患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開展事故隱患排查。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排查隱患重點是確定為重大風險(一級)的風險點;單位專職安全管理職能部門每月至少抽查一次,排查隱患重點是確定為重大風險(一級)、較大風險(二級)的風險點;項目部項目負責人每周至少組織一次,排查隱患重點是確定為重大風險(一級)、較大風險(二級)、一般風險(三級)的風險點;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天組織一次,排查隱患范圍是現場施工部位涉及的重大風險(一級)、較大風險(二級)、一般風險(三級)、低風險(四級)等全部風險點。
對于排查出的隱患,施工單位應按照整改責任人、措施、資金、時限、應急預案“五落實”要求實施閉環整改,施工單位應將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情況形成項目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記錄,并每月定期向本單位從業人員通報告知事故隱患治理記錄。排查的事故隱患依據住建部重大事故隱患標準判定屬于重大事故隱患的,施工單位應將其列入項目部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附件3)并嚴格落實“五落實”整改要求。施工單位應將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及時向屬地住建部門報告,有關報告事項應形成項目重大隱患治理情況報告記錄備查。
4.應急建設、建立系統
施工單位應依法編制單位和承擔工程項目應急救附援預案,按照預案要求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足應急救援物資、配置應急救援裝備,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強化應急救援指揮調度,保證隱患排查整治所需物質、人力資源保障到位。
施工單位應按照住建部門統一部署要求,結合本單位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際,建立完善雙重機制建設信息化管理系統,統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實施信息化管理和統計分析,暢通生產安全信息報送渠道,加強雙重機制建設內業資料管理,完整保存體現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的全過程記錄資料。
5.落實責任、強化管理
建設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積極督促、配合施工單位依法依規開展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按照合同約定足額支付工程安全生產費用。
監理單位要全面落實安全監理責任,認真審核施工單位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有關專項施工方案,采取巡視、旁站等多種形式監督施工單位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有關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的檢查情況應形成雙重預防機制工作監理記錄。監理檢查發現施工單位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應及時監督施工單位整改,重大安全隱患整治不合格施工單位擅自施工的應責令施工單位停工并及時向屬地住建部門報告。
6.加強督導、分類監管
住建部門應當加強對屬地項目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的檢查,監督指導項目施工單位全面落實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主體責任,監理單位落實安全監理責任。住建部門對項目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檢查重點內容包括:風險分級管控措施制定、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雙重機制信息服務系統應用情況。監督檢查中發現施工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定,未履行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有關“兩制度、一措施、一告知、一報告”法定工作要求的,即:未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未按照安全風險分級規定采取相應管控措施、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告知有關事故隱患治理等安全生產事項、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未按照規定報告的,住建部門應嚴格依法實施處罰。
住建部門應當針對工程項目安全風險分級實施分類監管。對于重大風險(一級)應當每月開展一次定期檢查,重點是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專職安全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定期巡查情況、施工項目部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制定和落實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對于較大風險(二級)和一般風險(三級)應當按照項目安全監督工作計劃開展巡視檢查,重點是項目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巡查情況、施工項目部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制定和落實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對于低分險(四級)在開展巡視過程中進行抽查,重點是作業人員安全交底和安全風險告知情況、現場作業是否存在違章作業、違法勞動紀律情況。
專欄3.基礎主體裝修階段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重點內容
(三)項目完工階段
1.總結分析、持續改進
施工單位要在項目竣工階段進行項目雙重機制建設工作總結,對隱患頻率較高的安全風險進行重新評價分級,進一步完善雙重機制有關制度、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施工單位每年度要對本單位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評審,根據單位經營環境、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變化或事故事件反饋的需求,及時開展雙重預防機制的更新活動,變更風險分級、隱患治理的范圍、等級類別等內容,持續改進本單位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
2.健全平臺、完善機制
各級住建部門應當建立、完善本地區施工現場雙重預防機制信息化監管系統,督促屬地項目施工單位按照要求錄入預防機制建設信息。建立事故分析報告制度,及時梳理本地區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情況,認真分析評估事故的發生與項目雙重機制建設工作的內在聯系,針對事故原因全鏈條修正完善本地區施工現場雙重預防機制各個環節。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設立專人負責受理本地區工程項目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實行重大隱患臺賬銷號管理,監督項目責任單位及時整改問題消除事故隱患。
四、保障措施
(一)務求實效,強化監督指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對屬地工程項目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的指導和檢查,將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情況列入安全生產監督執法工作的重點內容,作為對下級部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重點。落實項目施工現場施工單位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崗位、各工種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體系,形成日常施工常態化的雙重預防機制管理模式。
(二)突出重點,嚴控風險隱患。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建立重大隱患督辦制度,健全重大隱患排查整治、案件查辦、違法企業處罰和追責問責等工作機制。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應當責令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治理、消除隱患;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依法作出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關設施或者設備的決定。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三)營造氛圍,注重輿論引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采取多種形式,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結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宣貫,開展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的有關文件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廣一批在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進典型,曝光一批重大隱患突出、事故多發的企業,為推進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創造有利的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