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建筑工地揚塵防治行業監管責任,推動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常態達標,決定對全市建筑施工工地揚塵防治工作實施網格化監管,以下為相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揚塵監管。各級網格長和網絡監督員要認真履行網格化監管職責,督促指導監管范圍內施工項目各方主體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主體責任,督促施工工地落實“六個百分百,兩個全覆蓋”要求。同時,加強對建筑物密目網全封閉措施落實的監管,主體完工樓體應采取窗口封閉措施,嚴防高空揚塵。
(二)加大執法力度。對監管中發現的揚塵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尤其是對揚塵污染破壞嚴重、問題屢查屢犯、拒不采取整改措施的項目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要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三)落實責任追究。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堅持向網格要結果、對事不對人的原則,對網格化監管工作中履職不力的責任人員,第一次發現不到位,口頭提醒;第二次發現不到位,書面警告;第三次發現不到位,黃牌警告;第四次發現不到位,紅牌警告,依據紅黃牌制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追責。
揚塵問題成為我國環境污染的最重要源頭之一,為保護環境,發展綠色建筑,環境監測系統與智能噴淋系統應運而生。
環境監測系統主要利用前端環境數據采集設備實時采集施工現場溫度、濕度、風向風速、噪音、PM2.5/PM10、有害氣體等參數,與后端平臺數據互聯互通,實時反饋施工現場環境狀態,并對超標數據進行預警,可聯動噴淋裝置,方便監管部門遠程值守與監管。
智能噴淋系統與建筑工地環境監測數據服務系統配合使用,針對建筑工地存在揚塵、拋撒等環境問題,通過環境數據監測系統,對工地全天候監測,對超出閾值的信息實時告警,通過噴淋控制器噴霧降塵,全面管控工程建設的環境問題。